苏会协〔2023〕113号
厉开慧等56名注册会计师: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3〕11号)和《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税务总局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18号)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的通知》(苏会协〔2023〕60号)规定,鉴于你们已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按照《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决定注销你们的注册会计师注册。
你们可以选择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如有异议,你们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三条第三款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第十九条规定,在符合规定条件时,你们可以重新申请注册。
附件:厉开慧等56名注册会计师名单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8月23日
附件
厉开慧等56名注册会计师名单
一、 省直(共18人)
1.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1人)
2.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1人)
3.江苏天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共2人)
4.原江苏鸿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共1人)
5.江苏中恒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共1人)
6.江苏正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共2人)
7.江苏捷宏普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共1人)
8.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1人)
9.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共2人)
10.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共1人)
1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共1人)
12.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共1人)
1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共2人)
14.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共1人)
二、南京市(共11人)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共1人)
2.南京和庆会计师事务所(共1人)
3.南京金铺铭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共1人)
4.南京宁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共2人)
5.南京新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共1人)
6.南京永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共1人)
7.南京友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共2人)
8.南京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共1人)
9.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共1人)
三、无锡市(共4人)
1.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1人)
2.无锡德恒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共1人)
3.无锡东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共1人)
4.无锡恒之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共1人)
四、徐州市(共2人)
1.徐州众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共2人)
五、常州市(共1人)
1.原常州延陵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共1人)
六、苏州市(共10人)
1.苏州东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共1人)
2.昆山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共1人)
3.原江苏华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共2人)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共3人)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共3人)
七、南通市(共3人)
1.南通大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共1人)
2.南通含章光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共1人)
3.南通正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共1人)
八、连云港市(共2人)
1.江苏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分所(共2人)
九、盐城市(共2人)
1.盐城天翔丰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共2人)
十、镇江市(共3人)
1.丹阳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共2人)
2.江苏仁和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共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