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同意谢康等30名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8-31

苏会协〔2023120 

谢康等30位申请人、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你们提交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同意谢康等30名注册会计师注册,具体名单如下: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丁徐香 

  江苏天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掌雯雯 

  江苏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王福玲 

  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 黄仲悦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 李博文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 王思苏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 王思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 朱益冲 

  江苏天宏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胡晓琪 

  江苏鼎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孙齐珍  丁东军 

  南京宁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南京鉴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正卓恒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顾天宇 

  徐州众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羿 

  江苏国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蒋梦莹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  

  苏州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苏州东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温意和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 刘东梅 

  扬州德普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张泽宇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扬州分所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扬州分所 樊亚明 

  镇江鼎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韦国英 

  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独立、客观、公正地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并接受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省财政厅和我省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注册会计师印章由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代刻,注册会计师证书、印章由注册会计师本人签收后,5个工作日内将签收回执单由注册会计师本人签字盖章后寄回省注协注册科。  

  联系人:臧慧、张倩,联系电话:025-83633934、83633935;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43号7楼。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