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行业继续教育工作的提醒函
发布时间:2024-08-14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中心)、各会计师事务所、非执业会员: 

  为切实做好2024年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完成《2024年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工作计划》,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一)执业会员 

  根据《江苏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要求,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每年为一个考核周期,从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注册会计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其中面授不得少于16学时。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 

  有关职业道德的培训每年不得少于4个学时。 

  (二)非执业会员 

  根据《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要求,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每年为一个考核周期,从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非执业会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其中投入法认可的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16个学时。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 

  二、培训方式 

  (一)网络录播培训 

  会员可通过登录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或省注协“中注协继续教育在线”“省注协网络教育”,任选其中一家国家会计学院参加网络培训。 

  每个课程学习结束后,必须按规定要求对所学课程进行考试或评价,未完成考试或评价的不予确认学时; 

  执业会员网络录播课程学习最多确认24个学时; 

  “省注协网络教育”完成课程学习后,相关学时将定期统一导入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二)面授培训 

  执业会员可以参加省、市注协举办的或委托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具体培训信息可关注省注协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及各市注协培训通知获取。完成课程学习后,相关学时将于培训结束后记入在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三、其他学时申请 

  申请产出法学时或豁免(减免学时的,可通过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继续教育”——“学时申请”——“产出法形式学时”或“豁免(减免)学时”功能,上传证明材料提交申请。产出法学时需当年提出申请,每年最多可确认24个学时。   

  四、其他事项 

  请各市注协及时了解本地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和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完成情况,组织督促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参加并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联系人:省注协考培科冷杨,联系电话025-83633933。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