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中心)、全省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做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检查人员管理办法》(苏会协〔2022〕4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将更新执业质量检查人员库。现将推荐检查人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检查人员应由职业道德好、专业素质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担任检查人员的注册会计师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我省2022年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级及以上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含执行审计业务、复核、技术咨询),执业5年以上;或在我省2022年综合评价中获得AAAA级及以上事务所从事质控工作;或在我省2022年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级事务所担任质控负责人3年以上。
(二)熟悉会计、审计、法律法规、信息技术等专业理论及实务。
(三)政治素养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从业记录,近3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
(四)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检查工作职责,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曾参加财政部、证监会、深交所、上交所、中注协执业质量检查的人员,曾受全国和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表彰的人员,中注协和省注协行业领军(高端)人才、省财政厅会计领军人才,党员注册会计师优先入库。
二、推荐程序
检查人员的推荐采取注册会计师自荐和事务所推荐的方式。请各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注册会计师,并于9月12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批检查人员库人员推荐表》(见附件)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给所在地市注协,省直会计师事务所直接上报省注协监管科。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名为“XX事务所第四批检查人员推荐表”。
联系人:黄慧娜;联系电话:025-83633937;
邮箱:chenxiao_email@foxmail.com。
三、入库方式
各市注协负责本地区检查人员的组织推荐工作,并进行资格初审。省注协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各市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定。资格审查小组由协会秘书处、专门(专业)委员会等人员组成。
四、其他事项
1.省注协将根据《管理办法》对检查人员进行使用、考核和管理,检查人员享有抵减继续教育学时、获取劳务报酬、推荐担任专业或专家委员会委员等权利。
2.检查人员库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入库人员聘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3.省注协将从检查人员库抽取检查人员。接到抽取通知的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检查的,须通过所在事务所书面报请省注协批准。
附件: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质量检查人员推荐表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