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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专门(专业)委员会设立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17

  1.战略委员会 主要工作职责:组织研究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行业改革发展意见和建议。指导行业重大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与实施。针对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与政府部门协调沟通,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等。 

  2.专业技术委员会 主要工作职责:开展行业专业技术问题、前瞻性领域、新业务拓展等跟踪和研究,参与行业相关业务规范、业务指引等的起草、制定。通过专家提示、问题解答、案例分析、专业书籍等为会员提供技术咨询。开展新业务研究与应用推广。加强与司法机关、政府监管部门、企业、高等院校的专业互动交流等。 

  专业技术委员会分设4个专委会,即:资本市场专委会、公共部门专委会、涉法业务专委会、风险防控专委会。 

  2-1.资本市场专委会 

  开展资本市场、证券审计业务的跟踪和研究,深入分析包括资本市场审计和服务业务在内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适时发布工作(业务)指引和专家提示。为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咨询;编写相关案例分析等。 

  2-2.公共部门专委会 

  开展包括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NGO)、非营利组织(NPO)在内的各公共部门的相关审计和服务业务的跟踪和研究,深入分析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适时发布工作(业务)指引和专家提示。对上述业务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为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咨询;编写相关案例分析等。 

  2-3.涉法业务专委会 

  开展民事司法鉴证(定)、刑事案件司法鉴证(定)及相关司法服务、破产清算审计业务、破产管理人、破产企业重整等业务的跟踪和研究,深入分析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适时发布工作(业务)指引和专家提示。对上述业务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为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咨询;编写相关案例分析等。 

  2-4.风险防控专委会 

  开展行业职业风险管理课题研究工作,发布专项研究报告,推动和引导行业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防范体系。参与行业职业责任保险、综合险、行业关爱计划等相关工作;对保险公司提交的职业责任保险赔案初步评估结果进行技术认定。对职业道德及配套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提出专家意见和建议等。 

  3.人才委员会  主要工作职责:以人才建设全生命周期理论为指导,开展行业人才供需分析,就行业人才建设重大事项、重点问题进行调研,提出行业人才发展建议和政策措施。通过指导年度会员继续教育计划制定、课件开发、培训教材编写、推进师资队伍建设等多种方式,持续提升会员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加强会员服务和互动交流等。 

  4.惩戒委员会 主要工作职责:规范会员执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对本会单位会员、执业会员的违规行为实施行业自律惩戒。通过发布风险提示、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 

  5.权益委员会 主要工作职责:研究维护江苏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合法权益的方式与途径,经授权代表行业与有关部门沟通,提出行业维权方面的合理诉求,提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建议。受理会员对本会惩戒委员会作出的惩戒决定的申诉,审议并作出申诉决定。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普法宣传教育,研究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支持和援助等。 

  6.信息化委员会 主要工作职责:研究行业信息化发展的趋势,就行业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信息技术前瞻性问题提出实施意见和建议。审议注册会计师行业数字化建设工作规划和技术方案并指导实施。开展行业数字化宣传和应用推广,指导行业数字化相关培训等。 

  7.中小事务所委员会 主要工作职责:研究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发展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改革创新建议;促进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之间交流分享先进经验等。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体系的调研,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规范实施提供咨询建议。开展和推进行业品牌建设和行业价值宣传工作;指导会计师事务所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