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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管理相关问题问答
发布时间:2025-02-13

  一、问:注册会计师注册要求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2年时间是怎么计算的?  

  答:在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累计从事审计业务满24个月即可。  

  二、问: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前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从事审计工作的经历,是否可以统计在2年内?  

  答:可以。  

  三、问: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提交后多长时间可以批准?  

  答:根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第十一条规定,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四、问: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材料除包括申请表、申请人和所在事务所的承诺书外,还需要提供其他材料吗?  

  答:根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第六条规定,申请人申请注册,应当通过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向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内容包括:(一)申请人基本情况;(二)申请人出具的符合注册条件的承诺;(三)申请人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请人在该会计师事务所专职从业的承诺。  

  99号令第十一条还规定,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受理注册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因此,通常情况下,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受理注册申请后,会根据不同情形,对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人事档案存放、个人所得税缴纳等情况进行检查 

  《注册申请表》请前往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中“下载专区—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模块自行下载。 

  五、问:注册会计师转所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苏会协〔202399号)第条规定,注册会计师申请转所,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一)《转所申请表》一式 6 份; 

  (二)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 

  (三)与转入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四)转入会计师事务所已委托当地人才市场、劳动市场或其他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格的单位代理本人人事档案的书面承诺原件; 

  (五)转入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书面承诺原件。 

  已办理退休的人员可以不提交第(四)和(五)项规定的材料,但须提交退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转所申请表》请前往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中“下载专区—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模块自行下载。 

  六、问:注册会计师转所有时间限制吗?  

  答:没有。但根据《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苏会协〔202399号)第二十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在一年内转所两次及以上的(不包括同一会计师事务所与分所、分所与分所之间的转所),省市注协将其列为年度任职资格检查重点对象。 

  七、问:注册会计师转所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没有截止时间。  

  八、问:什么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关系可以由省注协代管 

  答:根据《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苏会协〔202399号)第十四条规定,注册会计师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将注册会计师关系转为省注协代管:  

  (一)拟成为新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的; 

  (二)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分所人员的; 

  (三)已办理完转出手续,尚未确定转入所的; 

  (四)省注协认可的其他情形。 

  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已办理终止手续,注册会计师仍未办理转所手续的,其注册关系自动转为协会代管状态。 

  九、问:注册会计师关系可由省注协代管多久?  

  答:由省注协代管的注册会计师,其注册会计师关系保留 1 年。超过 1 年仍未转入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省注协应撤销其注册,并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和印章。 

  十、问:注册会计师如何办理省注协代管手续? 

  答:与普通转所手续流程相同,区别在于《转所申请表》中“转入所”处填写“协会代管”。 

  十一、问:代管期间可以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吗? 

  答:注册会计师在协会代管期间不得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 

  十二、问:注册会计师注册、转所可以邮寄办理吗?  

  答:可以邮寄办理。 

  十三、问: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密码忘记如何重置? 

  答:由注册会计师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签字盖章并加盖事务所公章后扫描发送至省注协注册科邮箱jszc@cicpa.org.cn,省注协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将重置密码回复至邮箱。 

  十四、问: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丢失怎么补办? 

  答:注册会计师本人请联系省级及以上报纸登报挂失,见报后注册会计师本人向省注协提交签字盖章并加盖事务所公章的书面申请,并提供11寸近期证件照彩照,补办材料寄送至省注协,省注协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并寄回。 

  十五、问:注册会计师年检每年什么时候填报?  

  答:具体时间根据中注协的要求确定,大概是每年4-8月开展年检,具体以发文时间为准。  

  十六、问:注册会计师已离开原会计师事务所,还没办理转入新事务所手续,如何进行注册会计师年检?  

  答:年检以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显示为准,年末关系所在参加。 

  十七、问:已离开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注册会计师年检是报暂缓还是不通过?  

  答:申请年检不通过,并上交注册会计师证书和印章。  

  十八、问:注册会计师关系尚未转入江苏的外省注册会计师,年检可以在江苏参加吗?  

  答:年检以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显示为准,一般是在年末关系所在注协参加。 

  十九、问: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如何申请非执业会员? 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注册会计师本人提交注销注册会计师资格的申请表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及印章,待注销批复后,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系统中“会员服务—非执业会员入会申请”模块申请非执业会员登记。 

  《注销申请表》请前往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中“下载专区—江苏省注册会计师注销注册申请表”模块自行下载。 

  二十、问: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被撤销注销后多长时间内应当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  

  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第三条规定,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被撤销注销5年内应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超过5年的,需要参加相关测试。 

  二十一、问:新批非执业会员需要参加当年年检吗?  

  答:需要,次年提交当年年检 

  二十二、问:非执业会员年检的内容是什么?  

  答:年检的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具有以下行为:(一) 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 受刑事处罚的;(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四)在申请入会时,上报虚假材料的;(五)存在严重违反中注协职业道德守则的行为的;(六)自行退会的;(七)是否完成继续教育。  

  二十三、问:非执业会员转会需要本人到省注协办理吗?   

  答:不需要,本人可登录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自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