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江苏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江苏省注册会计师 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30
苏会协〔2022〕19号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中心)、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适应行业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和行业继续教育的新形势,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精神,结合我省行业实际,经过调研整理、修改讨论、征求部分专家意见等环节,形成了《江苏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意见。
请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中心)组织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和非执业会员认真研究,收集梳理相关意见或建议,并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省注协考培科。
联系人:秦艳、钟红超
联系电话:(025)83633930,(025)83633932
电子邮箱:jspx@cicpa.org.cn
附件:
1.江苏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3月29日